徽商银行股权纠纷白热化 中静与杉杉互怼持股19.77亿急于脱手

来源: 长江商报

昔日盟友如今公开发难“互撕”,徽商银行(3698.HK)长期存在的股权纠纷似乎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

本月初,中静系旗下重要投资台中静新华公告称,公司有意向东建国际(0329.HK)出售不超过19.7亿股徽商银行股份。就此份公告发布后不久,与中静系一直存在未决股权诉讼的杉杉系通过杉杉控股在官网发布声明,直指“中静方面策划系列不实举报与不实报道,企图影响法院审理、影响银行授信、扰乱证券市场。”

中静方面也不甘示弱,反怼杉杉在抢先对中静发起诉讼的同时,又率先通过公众媒体散布不实或误导信息,意图对正处于公司债券回购期间的中静进行全面的施压和逼迫。

至此,十多年前合作通过共同持股的中静四海入股徽商银行的中静系和杉杉系,对于徽商银行的股权纠纷再度升级。受股东纠纷困扰多年的徽商银行,在2015年首次宣布回A后,期间人事变动频繁,两度撤回A股IPO申请。内外部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徽商银行A股IPO六年依旧未能有实质突破。

而去年,徽商银行接手原包商银行四家分行相关业务拓展异地分行业务,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焦点。但年报显示,承接原包商银行资产包首年,徽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22.9亿元,同比增长3.63%,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为95.7亿元,同比减少2.54%,这也是徽商银行在2013年赴港上市后首次出现完整年度的净利润下降。

与杉杉股权纠纷未决中静寻得新买家

中静系与杉杉系本为昔日的合作伙伴。

资料显示,2007年,杉杉向中静提供借款,通过双方共同持股的中静四海入股徽商银行。2008年、2011年,中静四海及中静新华先后通过增资、受让方式增持徽商银行股权。2013年徽商银行H股上市之后数年间,中静新华通过债务融资,从二级市场陆续增持徽商银行,直至成为合计控制约16.26%徽商银行股权的第一大股东。

2019年8月,中静系旗下中静新华与杉杉系的杉杉控股约定,杉杉控股受让中静新华所持全部徽商银行股权,其中就包括了中静四海51.6524%股权,交易总价达到121.5亿元。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杉杉控股累计向中静新华支付股权转让款48.9亿元。2019年9月,中静四海完成股权变更,成为杉杉集团持股100%的子公司。

但在2020年6月,中静新华以杉杉控股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向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为由,终止相关股权转让。此时,中静系通过中静新华、中静四海等持有徽商银行19.77亿股。

此后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对簿公堂,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已完成股权变更的中静四海股权及未继续转让的徽商银行股权如何处理。中静要求杉杉返还已完成工商变更的中静四海51.65%股权,杉杉则为追讨资金诉至法院冻结了中静新华名下徽商银行内资股2.25亿股。直至今日,相关案件仍在审理之中。

今年七月以来,随着中静新华找到新的股权受让方,中静系与杉杉系的股权纠纷升级。

7月1日,中静新华公告称,公司与东建国际(0329.HK)就全部出售公司直接加间接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达成合作意向。7月5日,东建国际也披露公告,公司与中静新华签订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公司有意向收购,而中静新华有意向出售不超过19.77亿股徽商银行股份。中静系此番“清仓式”出让徽商银行股份,说明其与杉杉系存在诉讼争议的徽商银行5.06亿股内资股也在交易范围之内。

就在中静新华宣布将“清仓”所持徽商银行股份后不久,7月3日,杉杉控股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2020年下半年中静新华因股权交易纠纷被杉杉控股起诉后,不断向证券监督部分及相关金融机构举报杉杉控股,策动相关自媒体公号发布多篇不实报道,并直言“杉杉企业与中静新华之间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但中静方面策划系列不实举报与不实报道,企图影响法院审理、影响银行授信、扰乱证券市场。”

中静方面也毫不示弱,7月8日,一家名为“中静新华”的公众号发布首条信息,对杉杉官网中的声明作出回应,反怼杉杉在抢先对中静发起诉讼的同时,又率先通过公众媒体散布不实或误导信息,并向中静合作伙伴、机构及监管部门发送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反映材料”,意图对正处于公司债券回购期间的中静进行全面的施压和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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