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宣告破产之后有哪些债务需要优先清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 找法网

公司一旦面临破产,就会涉及债务偿还问题,那么企业宣告破产之后有哪些债务是需要优先清偿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企业宣告破产之后有哪些债务是需要优先清偿的呢?

(一)首先清偿在先顺序的债权。

(二)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

(三)对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足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例如,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为100万元,则按每10元债权偿付1元的比例进行清偿。

(四)按比例分配后,无论是否有未获分配的下一顺序债权,破产分配均告结束。例如,在清偿第一顺序债权后,剩余财产不足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则第二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后,结束破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当然,如在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或者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债务人请求和解不成立或和解被废止

1、债务人请求和解不成立。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做出破产宣告前,债务人请求和解的,如果法院驳回债务人的和解申请、债务人请求撤回和解、债务人经与债权人会议协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裁定不认可和解协议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2、和解依法废止。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的,如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或是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的申请废止和解,或者依职权废止和解,宣布债务人破产。

三、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依据《破产法》第三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二)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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