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被诉侵权结果如何? 法院:诉讼不成立 予以驳回

来源: IT之家

2019年10月,因认为微信“扫码支付”侵犯专利权,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12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微信扫码支付服务未落入两原告主张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没有侵犯第200610168072.2号、名称为“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发明专利既要求保护一种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也涉及如何实现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方法。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微信扫码支付实施了权利要求“采集多字段二维码”、“解码多字段二维码”、“辨识出第一字段和第二字段”的技术方案,但不具有“分析是否匹配”、“第二字段是否曾被采集”、“根据是否被采集、储存过,分别给出第一结果和第二结果”的技术特征,未包含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因此,微信扫码支付未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微卡公司、卓望公司关于微信扫码支付侵犯了涉案专利权的主张不成立,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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