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蟒佰利(002601.SZ)三宗违法违规遭罚270万元 被应急局喊停仍开工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月4日晚间,龙蟒佰利(002601.SZ)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近期,龙蟒佰利收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豫环罚决字【2019】5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豫环罚决字【2019】7号)、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焦安监罚【2019】72号)。龙蟒佰利存在三宗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合计270万元。

截至今日收盘,龙蟒佰利报15.22元,跌幅2.50%,成交额3.54亿元,换手率1.60%。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豫环罚决字【2019】5号)显示,龙蟒佰利存在年产12万吨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龙蟒佰利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龙蟒佰利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责令限期六个月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豫环罚决字【2019】7号)显示,龙蟒佰利年产30万吨硫氯耦合钛材料绿色制造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配电设施、电器仪表系统和管线工程尚未建成,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河南省生态环境对龙蟒佰利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责令停止建设;按照总投资额6500万元的百分之二处以罚款人民币130万元。

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焦安监罚【2019】72 号)显示,龙蟒佰利组织建设的100万吨/年高盐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前期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已要求停止建设,在项目未取得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的情况下,项目仍有开工行为。

上述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10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龙蟒佰利在公告中称,以上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守法认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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