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信托两度延期1.2亿贷款还款日 “踩雷”风险难忽视

来源: 中国网财经

近日,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再次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矿业,股票代码:600532.SH)就一份已到期《信托贷款合同》,再次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据这份协议,这份原借款期限24个月借款合同再被延长12个月。

还款期限再延一年

12月19日,上市公司宏达矿业发布公关于与华鑫信托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据该公告显示,2016 年 11 月 7 日,宏达矿业股份公司与华鑫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

2018年11月,在贷款合同即将到期之时,宏达矿业与华鑫信托就上述《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1》。根据《补充协议1》 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华鑫信托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由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同时,双方约定宏达矿业继续以宏达矿业所持有的齐商银行 3562.24 万股股份及其孳息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上月,双方第一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还款时间,再次到期。直到几天前,宏大矿业发布公告,双方已就《信托贷款合同》再次达成《补充协议》。据《补充协议2》显示,经双方协商一致,华鑫信托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由36 个月延长至 48个月;还款期相较于双方最初约定期限已翻倍。

据中国网财经了解,作为宏达矿业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就这两次借款期限延期,分别与华鑫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补充协议1》和《保证合同补充协议2》。截至,上述公告日期,上海晶茨持有宏达矿业26.19%股份。同时,双方定约定宏达矿业继续以所持有的齐商银行3562.24 万股股份及其孳息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踩雷”风险难忽视

据中国网财经了解,宏达矿业并非仅与华鑫信托一家签署借款《补充协议》。上月中上旬该公司发布关于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经双方协商,将西藏信托此前转让至中国华融资产江西省分公司,总记 3 亿元借款,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2年 11月;据了解,本次借款本应于2018年1月到期。

2019年8月,宏达矿业还与渤海信托达成借款《补充协议》,将双方于2017年7月签订,借款金额为1.85 亿元,借款期限 24 个月的协议,延长至36个月。

半年之内,多次爆出借款协议延期,不禁让人对宏达矿业还款能力和营业情况等产生质疑。据其10月30日发布三季报显示,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0.59亿元,同比增加205.8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为-1.5亿元。并且,该公司发布预告称:预计2019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就造成多次借款延期原因,以及业绩预告情况,中国网财经致电宏达矿业进行核实,对方表示,在其三季报中的确做出过2019年净利为负的预测。

对于债权方华鑫信托来说,除被债务方再次拖延还款外,其面对的麻烦还远不止于此。不久前,因未向上穿透审查信托产品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等原因,华鑫信托被北京银保监局处以50万元罚款。

针对还款延期、遭受处罚等问题,中国网财经致电华鑫信托,对方表示:“已记录下相关问题,以及联系方式,在新闻部门给出答复后,会尽快回电。”截至发稿对方未给予任何答复。

华鑫信托2018年财报显示,截至期末华鑫信托信托资产总规模2582.54亿元,同比下降391.48亿元,降幅达13.16%。业绩表现方面,也出现明显降幅,去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4亿元,同比下降9.54%;净利润方面,2018年其实现净利润5.99亿元,同比减少1.2%。

“信托公司贷款给上市公司后,由于上市公司信息透明,信托机构应该及时关注其季报和研

究报告等,及时采取预警措施,不能因为是上市公司身份而放松警惕,增加自己风险。”袁吉伟对中国网财经表示。

对于华鑫信托与宏达矿业借款协议一事,以及2019年华鑫信托业绩表现情况等,中国网财经记者都将持续保持关注。(记者 孙朋浩 见习记者 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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